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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材料
发布者:[小编] / 更新时间:2024/03/2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核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营业用房,中修、小修、装修住房,都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核心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帐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核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如职工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应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二)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财务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公积金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或还贷转帐手续。

  第十条 实行托管管理或破产、解散、撤销的单位,职工如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由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核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截止到售房单位出具的售房首付发票(须盖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下同)所载明的时间后的12个月内;

  3、购买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的,提取截止到付款凭证所载明时间后的12个月内;

  4、新建、翻建自住住房 ,住房在城镇的,提取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的12个月内;住房在农村的,截止到《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发证后的12个月内;

  5、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截止到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所载明时间后的12个月内;

  6、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两次提取还贷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部分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时间满12个月可首次提取公积金还贷;一次性提前还贷的,提取至还贷日的余额(累计还贷提取额不可超过贷款本息总额);凭银行还款明细提取现金的,提取还贷时,账户须留存六个月的缴存额度,且以一套住房还款清单所载金额为限。

  7、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不超过12个月的租房应付租金,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8,用于支付物业费的,每次提取仅限一套住宅,每户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的应付物业费(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月缴2元标准),每次申请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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