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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发布者:[小编] / 更新时间:2024/11/11

  申请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国有银行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本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和结婚证

  (一)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12个月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含)2.4万元,且不超过当年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二)提取方式。可按每月、多月、每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含)2000元/月,且不超过当月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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