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棒了,多亏了你们的新政,我又可以把公积金余额里的钱取出来。这次我们夫妻两人提取了10多万元,大大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在玉环某国企上班的黄先生和朱女士得知公积金新政后,第一时间来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环分中心窗口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几分钟后钱就到了各自银行卡里,对此,夫妻两人非常满意。
黄先生夫妻俩于2022年11月在宁波买了一套房子,并于当年11月购房提取了公积金账户里几乎所有的余额,此后每年还贷一年一取,但账户仍然有剩余。此次新政一出台,可以以购房名义提取剩余金额,大大提高了公积金的实用性。
同样在玉环购买了二手房的某单位职工吕女士通过纯商业贷款购房,在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接下来3年内都可以以购房名义把公积金余额里的钱取走,吕女士惊喜万分。
为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家庭住房问题,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从11月1日开始,针对购房提取,新政增加了购房提取频次,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此外,通过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提高租房提取金额、扩大还贷提取范围等,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满足缴存职工需求,让更多职工能够切实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红利。